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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09日 10: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尊敬的患者: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化学毒物定性检测”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要求,我院提供以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可根据成本测算制定价格标准,并备案公示执行。以下收费项目将实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清单中收费项目编码含“N”),由患者自费,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公示一周后执行,公示期间,如您对实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咨询,电话:82337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