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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2018招标公告 14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31日 12:5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的通知要求,罗湖区中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工会决定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以实物形式发放工会会员福利,由供应商提供每张面值为300元的“提货单”予罗湖区中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工会会员使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罗湖区中医院及妇幼保健院2018年节日“提货单”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LHWLZX-FW-2018001

二、项目需求:

序号

医院名称

数量

备注

1

罗湖区中医院

约650人

具体人数按当次发放为实。

2

罗湖区妇幼保健院

约556人

具体人数按当次发放为实。

三、项目方案及要求:

1.为便于工会会员采购便捷,拟招标一家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是全市各区均有布点的大型连锁商场,个体超市及无实体店的代理商除外;

2. 供应商提供的“提货单”在全市各区布点的大型连锁商场均能购买指定商品;

3. 供应商提供的“提货单”可购买日用品、米、油、果蔬类等,禁止购买烟、酒类物品;

4. 罗湖区中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分别与供应商签订协议,在指定的商品种类中,工会会员的“提货单”必须一次性消费完成,每个节假日“提货单”有效期为一个月;

5. 供应商提供的“提货单”每张面值为300元。

四、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

3.组织结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 全市各区均有布点的大型连锁商场证明(其中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须有两家(含)以上大型连锁商场);

7. 供应商必须仅能以“提货单”形式提供,任何以“卡”形式提供将作为废标处理;

8. 供应商须提供 “提货单”样品作开标时参考;

9.费用支付方式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五、投标文件数量:

投标文件份数:份(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密封盖章提交(封面标明两个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方法为现场公开拆封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经招标小组审核资料通过后,以每张“提货单”优惠金额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下午17: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老区委)六楼615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工

九、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老区委)六楼会议室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5901374/13760269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