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提高 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根据《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医院现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罗湖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类(普通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二、招标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
三、交货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
四、招标品种:304 种(详细清单请联系张老师 联系电话:18927483670 )
五、供货周期: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招标品牌:一家中药配方颗粒公司
七、对投标人的要求:
1、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GMP证书》和国家局或广东省颁发的生产批件等。
2、企业2016年度配方颗粒销售总额≥1500万元(不含税,以税务部门纳税报表为依据)。
3、申报品种必须包含医院全部常用配方颗粒。
4、二甲或以上服务医疗机构案例(提供近3年合同复印件关键页)。
5、具有持续生产、保障供应的能力,承诺采购周期内保证列入本次招标所有配方颗粒正常供应。
6、投标文件份数: 叁 份(壹正贰副),装订成册,密封盖章提交(封面标明两个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提供企业诚信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在五个信用记录查询网站中其中一家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 www.zfcg.sz.gov.cn; 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 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人拷贝招标文件及投标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11月 3日起至2017年 11月 13日 18时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2:00、14:00—18: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深圳市罗湖区物料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原老区委6楼615房。),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院内采购结果,择期公示。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5901374/1362098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