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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7日 15:5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科室,

为做好2017年度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卫办函〔2016〕48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及要求见《通知》(附件1)。

(二)根据我市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申报:

1.项目单位:2013年及之前立项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累计结题率不足80%的单位不得申报。

2.项目主要负责人(前三位):2013年及之前立项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和市科技计划项目未按有关管理规定结题者(包括申请延期、中止未获批准者)不得申报。

3.近3年内科研项目申请单位及(或)卫生技术人员,在科研课题申报、实施、结题、科技成果申报、学术论文发表等科研工作中不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弄虚作假、套取或挪用科研经费、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医学伦理道德等,属于申请单位责任的,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3年;属于卫生技术人员责任的,暂停当事人申报资格3年。

(三)限额申报: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确定申报限额,按照每200名专业技术人员限申报1项的比例,确定各单位申报限额数,专业技术人员不足200人的,最多限申报1项。其中因考虑我市市属专科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全市行业和学科领域具有技术指导和引领作用,对上述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数核定的限额不足6项的,限报项数定为6项。请各单位择优推荐,确保申报质量。我委向省卫生计生委推荐限额为60项。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单位申报:请各单位组织填写《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申请书》(附件2),登陆我委“深圳市卫生计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http://zh.szhfpc.gov.cn)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自本文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5日18:00止。

(二)组织遴选: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

(三)向省卫生计生委提交申报材料:经专家评审遴选后,我委将于2016年11月8日前通知通过遴选的项目承担单位登陆“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向省卫生计生委提交申报材料,省卫生计生委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17:00。具体要求见《通知》,书面材料的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科教科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