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基层医疗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更好地调动基层社康优秀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对聘任在罗湖医院集团下属社管中心医疗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已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证、资格证、全科医师规培证,入职三个月考核合格。
2全日制本科毕业,已取得中级职称,在社康或在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满5年,入职三个月考核合格。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后在社康或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满1年,入职三个月考核合格。
4全日制大专毕业,已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社康或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满8年,入职三个月考核合格。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报者同时要求是工作在临床一线的医生,且同等条件下,集团下属医院工作的员工优先考虑。
5以下情况可以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1)近三年内,在集团下属医院或社康工作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优秀”、“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或医疗相关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工作年限可放宽1年。
(2)其它特殊贡献者,经集团领导班子讨论确定。
6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的人员因个人原因离开原岗位且新岗位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取消相应的同工同酬待遇。
7近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本年度申请和评审。
(1)医德医风考核和业务考核不合格者;
(2)出现严重的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差错,给医院集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者;
(3)受到全集团通报批评者;
(4)被患者或患者家属投诉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5)在申报、考试、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和严重违纪者;
(6)近一年内各类假期累计超过三个月,或有旷工记录者。
以上未取得全科医师证的医务人员均需经过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录用后须完成分配给其的工作任务,同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业绩不达标、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取消相应的同工同酬待遇。
以上为暂行规定,解释权在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来源:罗湖医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