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关于2016年罗湖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罗湖医院集团将对一批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进行采购,采用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招标公告78
2、项目名称:口腔综合治疗台设备招标
3、招标内容:
项目(包)号
| 设备名称
| 单价
(万元)
| 数量
(台/套)
| 合计
(万元)
| 是否需要医疗器械证
| 是否 进口
|
1
| 口腔综合治疗台
| 14.8
| 1
| 14.8
| | 是
|
4对生产商投标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4.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2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3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登记表(附件)
4.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5税务登记证
4.6组织结构代码证
5.对经销商投标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5.1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2投标产品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3投标产品生产商的税务登记证
5.4投标产品生产商的组织结构代码证
5.5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6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登记表(附件)
5.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8税务登记证
5.9组织结构代码证
5.10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7、商务要求:
1) 交货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指定科室;
2)付款方式:三个月内设备无质量问题支付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设备验收满1年后支付。在投标报价为包干价,包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费用,合同签订后不支付预付款。
3) 交货期:国产设备60天内,进口设备90天内;
4) 质保期贰年,时间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8、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分别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投标项目编号、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以及投标联系人电话至少2人,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文件:
1)诚信承诺函;
2)投标一览表(含目录及对应页码);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6)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7)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8)公司情况介绍(包括市场占有率);
9)售后服务计划;
10)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资格证明文件(见4、5项要求);
13)其他市属三级医院的中标证明;
备注: 投标文件一包一式五份(一正四副),独立密封;产品若不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请投标人做情况说明并加盖产品生产企业或投标人公司公章;产品重要参数需要做标示(▲),以便专家评标判断产品真实响应情况,并附彩页,彩页须有详细参数;产品需附厂家授权书。
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将导致废标;
参数虚假响应,一经发现,废标并且取消在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三年的投标资格。
9、投标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1月17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8: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物流配送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庆安大厦24楼,罗湖医院物流与配送科),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院内采购结果,择期公示。
10、附件:/uploadfile/2016/1121/20161121120334920.doc
联系人:焦先生 电 话:0755-8230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