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招标设备,有意投标单位请将投标文件交我院物流与配送科。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备注
|
1
| 气压冲击式碎石机
| 1
| 空气压缩系统(进口)
输入电压: a.c220V 50Hz
电机功率: 340W
供气能力: 50升/分
供气压力: 0 ~ 0.8Mpa
控制箱
输入电压:a.c220V+22 V,50 Hz+1Hz
输入功率:45W
工作方式:单次或连续冲击
输入空气压力:0.35 ~ 0.5 Mpa
工作压力:0.15 ~ 0.20 Mpa(连续可调)
单次冲击周期:任意
多次冲击频率:8 ~ 12次/秒
工作压力0.2 Mpa时冲击单次传递能量:80 ~ 100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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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有意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6月7日下午17点之前将投标书3份(报价及必要的其他市属三级医院的中标证明、授权、彩页、参数、配置、售后服务承诺等。)交物流与配送科进行竞争性谈判。需注意将两位投标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标明在投标书封面上。联系电话:0755-82256831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庆安大厦24楼,罗湖医院物流与配送科。
2.对生产商投标要求提供:
2.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2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2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登记表(附件)
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4税务登记证
2.5组织结构代码证
3.对经销商投标要求提供
3.1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2投标产品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产品生产商的税务登记证
3.4投标产品生产商的组织结构代码证
3.5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6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登记表(附件)
3.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8税务登记证
3.9组织结构代码证
3.10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 各项目预算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50万元的(含50万),均视为自动弃标。
5.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