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招标以下一批设备,有意投标单位请将投标文件交我院物流与配送科。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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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儿型)除颤监护仪
| 1
| 主机配有彩色TFT液晶显示屏,可显示患者更多信息。
产品采用双向波截顶数波除颤仪技术,根据病人阻抗不同调整除颤波形,保持有效的经心电流。
具有待有状态就绪指示器,每天,每周进行自检。
手动除颤仪时,充电到最大能量的时间<6 秒。
可手动除颤仪及标配AED功能,AED带中文语音提示功能。
自动打印除颤、充电、放电、事件等过程,可根据需求自主设置。
内置电池可支持≥5小时的监护。
电池电量低时,主机屏幕上会出现“电池电量低”的文字提示。
有室颤、室速报警功能。
面板上具有一键切换婴幼儿参数监护功能和AED功能。
除颤可选择:同步及非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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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有意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6月7日17点之前将投标书3份(报价及必要的其他市属三级医院的中标证明、授权、彩页、参数、配置、售后服务承诺等。)交物流与配送科进行竞争性谈判。需注意将两位投标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标明在投标书封面上。联系电话:0755-82256831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庆安大厦24楼,罗湖医院物流与配送科王工。
2.对生产商投标要求提供:
2.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2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2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登记表(附件)
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4税务登记证
2.5组织结构代码证
3.对经销商投标要求提供
3.1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2投标产品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产品生产商的税务登记证
3.4投标产品生产商的组织结构代码证
3.5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6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登记表(附件)
3.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8税务登记证
3.9组织结构代码证
3.10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 各项目预算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50万元的(含50万),均视为自动弃标。
5.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