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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开展公需科目全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7日 15:4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科室:

接市继教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卫生和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全员培训的通知》,医院拟于即日开展2016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

培训对象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和计生服务机构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财会、医保、物价、统计信息、卫生装备和后勤管理等经济类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要求

(一)公需科目培训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凡参加学习并经考核合格者,学习记录将录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必修科目,将与继续教育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

培训方式

学员完成学习并考试合格者,授予Ⅱ类学分3分。为方便学习和统计管理工作,本次培训主要推荐通过微信平台的线上学习和考试方式。但考虑到特殊情况,同时也提供光盘和纸质试卷的线下学习和考试方式。具体如下:

(一) 登录手机微信平台学习和考试。路径:关注“深圳医学教育”公众号:szsmec,点击“无纸培训”,选择公需课培训,进行在线学习和考试。培训流程详见附件1。

(二)登录中心网站学习和考试。路径:登录深圳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网站http://www.szyxjxjy.cn,点击“无纸化培训大厅”,扫码注册进入公需课培训,完成学习和考试。培训流程详见附件2。

学习、考试时间

线上学习时间: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

线上考试时间:2016年11月27-30日 (需在此指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否则学习无效)

请各科室教秘在考试完成后(12月3日前)统计考试人数和成绩并发送至科教科丁君怡的新OA,统计表见附件3。

附件下载:

/uploadfile/2016/1107/20161107035254548.docx

/uploadfile/2016/1107/20161107035255618.docx

/uploadfile/2016/1107/20161107035313943.xls